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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工商局调解房产中介吃差价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万元损失 |
发布时间:2009-09-18 19: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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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房产中介 |
阅读:405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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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泰顺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产中介避开房东擅自提高原设定售价从中吃差价的房产消费纠纷,为购房者挽回经济损失18000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2日,泰顺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包某投诉,称其在某房产中介买了一套小户型套房,在入住后才由邻居口中得知,原房主开出的售房价格与自己购买时的价格不符,房东实际拿到的价格也明显少于自己所付的金额。包某对此产生了疑问就进行了相关调查,才发现房产中介利用自己在买卖双方中的纽带作用,瞒着房东提高其原定的售房价格与包某进行交易,并利用买卖双方沟通少,对过户、贷款等一系列程序不熟悉的特点用不同的说辞唬住了双方,最后将其中的差额据为己有。包某找中介进行理论,房产中介见事情败露后,退还了消费者部分多收房款,可是其余多收房款18000元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消费者多次与其协商未果,遂请求12315工作人员帮助。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详细取证后,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过耐心的调解,3月5日,房产中介同意退还剩余多收房款18000元,消费者包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至此,一宗因房产中介擅自提高原设定售价吃差价的房产消费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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