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李霄峰 】
今年上半年,消费者对房屋中介的投诉仍居高不下,据北京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提供的数字显示,截至6月中旬,该类投诉举报已高达720件。消费者对房屋中介的投诉,近年来一直居高不下。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受理该类投诉举报案件已高达720件。
据悉,在消费者对房屋中介的大量投诉中,虚假宣传问题最为突出,已占全部投诉量的45.61%。其内容主要涉及中介公司提供虚假房源信息,利用报刊等媒体刊登虚假广告;与假房主串通,设套布局诱骗消费者上当;经常变换工作人员,变更经营地点等。
此外,随着北京市房地产二三级市场交易的日趋活跃,合同纠纷问题也呈增多之势。据了解,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部分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接受服务时,忽视合同造成的。例如,消费者交钱后,有些中介公司只给开具一张简单的文字凭证,多为收据,有的甚至不盖公章。而消费者对此大多给予默认,当发现上当受骗要求退费时,中介公司往往不认账。与此同时,有些中介公司不采用正规合同文本,提供的合同多为单方制订。其中某些条款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
有的中介公司故意在合同中设置陷阱,如合同规定“中介成功不退费”,但“成功”的标准差异却很大。究竟提供了信息后消费者认可,双方达成协议即为成功,还是不论消费者认可与否,只要提供信息即为成功,中介公司往往在此问题上大做文章。而许多消费者因缺乏法律意识和知识,拿到这样的合同不仔细阅读其内容便草草签字,为以后产生纠纷埋下了隐患。
对此,北京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贾英池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需要房屋中介提供服务时,一定要验证其是否具备北京国土房管局和工商局颁发的从业资质证明及营业执照,并查验年检是否过期;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中介公司使用正规合同文本,把补充协议写入合同,将服务信息及违约责任约定清楚,达到双方责权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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