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装饰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的一种,实践中有以下三种常见的纠纷:
一、工程质量。主要包括材料不合格,不达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施工质量不合格,使用前或使用后即出现各种问题,有的需要整修,而有的则需要重做;较为麻烦的是隐蔽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导致修理成本增大。关于施工质量的问题,一般就是乙方来承担责任。关于材料的问题,主要还是看合同的约定,是由定作方提供还是由加工方提供,原则上是谁提供,谁负责。
二、工期延误。造成工程延误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甲方增加工作量,改变设计图纸,不能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工条件等,乙方的消极怠工,施工过程中的返修过多等。如是甲方的原因造成工期的延误,工期得以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是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须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三、工程价款。一般来说,工程完工后可以由双方进行决算,如不能达成一致,可委托审价部门进行审价,人工的取费标准与材料价格都是客观存在的东西,并不难解决。常见的问题是增加的工作量的计算问题,如果没有补充协议也无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往往对乙方不利。
事实上,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三种情况的解决都有明确的规定,即便合同条款有遗漏,也可以援引法条来补充。比较突出的是证据问题。由于此类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履行过程中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又由于合同双方的证据意识不强,往往只是口头交涉,没有将出现的问题加以固定,造成了一旦发生纠纷往往导致“口说无凭”的局面。因此,有必要采用比较规范的书面的方式来加以固定。要争取做到装修之前有图纸,接受材料有收据,增加工作有清单,发现问题有记录,工程进展有时间,进度付款有期限,工程价款有标准(是包死价格还是市场价格),验收使用无隐患。要严格按照工程的进度和步骤,将上述问题完整准确地记载下来。这样,即便发生纠纷,也很容易区分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