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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送出房产妻子能要回吗 律师:共同财产单方不可送出
发布时间:2010-08-24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阅读:3212次

  

  李女士咨询:

  我妹妹与郭某共同生活了5年后,郭某在外面又认识了张女士,并花35万元给她买了套房屋,后来郭某因癌症死亡。请问,我妹妹可以要回丈夫郭某给张女士买的房屋吗(据说房产证上写的是郭某的名字)




  河北燕赵之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白伟:
  
  不知道李女士的妹妹与郭某共同生活是合法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如果是登记结婚,郭某所买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如赠与别人就侵犯了李女士妹妹的合法权益。

  郭某死后,如果生前没有立遗嘱,李女士的妹妹就可以法定继承人之一的身份继承郭某的遗产份额。如果届时张女士仍然占有该房产并拒不搬出,你妹妹就可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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