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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款分配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09-08-09
所属分类:案例分析
阅读:1665次
  

  咨询:

  我家最近正在进行住房拆迁,住房证上是我的名字,我与两个小儿子住在一起,我有五个儿子,我与他们五人签订了个房款分配方法的协议,写明房款分给两个和我同住的儿子,现在外住的大儿子又来要钱,请问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是不是要到公证处公证后才有法律效益?另外,大儿子在签订协议之后又来要分房款,三番五次来与家里人争吵,甚至动手打家里人,如果打伤了我或者是家中的姊妹之一,是否可以告他伤害他人,还有需要哪些证据?




  律师解答

  你所讲的房款分配办法的协议是合同的一种。依据合同法,合同只要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署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般都应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并不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

  住房证的是你的名字,你与两个小儿子同住,一般来讲,即使没有房款分配办法,拆迁款也应该由你单独所有或者与两个小儿子共同所有。

  如果你大儿子来争吵或者动手打人,你可以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制止你大儿子的不法行为并依法处理。有关被打伤的痕迹以及有关证人的证言,可以作为你们被伤害的证据。(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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