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
|
索赔一百万 律师诉烂火锅案今开庭 |
|
发布时间:2010-09-02
|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
阅读:3192次 |
|
在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被查出回收泔水油后,自称曾是胖妈烂火锅忠实食客的西安律师王浩公向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受到欺骗并遭受巨大精神伤害,将胖妈告上了法庭,今天雁塔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我们今天提出的诉求就是两被告连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100万。
重庆胖妈烂火锅委托代理人李律师:现在我没法给你说具体的细节,这个案子在审判过程当有很多东西可能还有待于法庭核实。
雁塔区法院经过近三小时的审理,双方仍然没有在赔偿上达成一致。李律师表示,问题的关键在于胖妈烂火锅是否真使用了地沟油。因为执法部门当时只在操作间发现了回收的地沟油,这不能代表店方就使用了这种油。
重庆胖妈烂火锅委托代理人李律师:没有任何一个权威的或者是行政机关说过我们使用地沟油,或者查出我们使用地沟油的事实。
王浩公表示,当时胖妈烂火锅是不是在生产地沟油,当时的行政处罚具体细节到底是什么,只需到相关部门一查便知。不过,胖妈烂火锅面对执法部门的检查辩称油是要运回总部的,这里面也有相当大的疑问。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如果有隔月近千斤的回收的油运回总部,那么这个油到哪里去了。
由于双方僵持不下,都不能提出有力证据,雁塔区法院决定休庭择日审理,并建议双方最好能和解。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这是一个公益诉讼,如果和解的话也是对方要给100万的,否则的话我很难做这个主。
重庆胖妈烂火锅委托代理人李律师:和平解决前提也是双方都要尊重法庭查明的事实650如果我们有责任,那么在有责任的基础上展开,如果我们没有责任,那就按没有责任的方案进行。
发现泔水油
2010年3月19号,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在朱雀大街南段“重庆胖妈烂火锅”操作间里发现了回收的泔水油,执法人员以非法回收食用废油脂,当场责令该店停业整顿。
重新开业
2010年4月2号,停业整顿两周的胖妈烂火锅重新开业。尽管给出了多项优惠措施,但店内仍然是食客寥寥。
律师状告胖妈烂
2010年4月21号,西安律师王浩公向雁塔区法院提出诉讼,声称自己受到了欺骗精神伤害,要求胖妈烂赔偿100万元。
来源: 西部网 编辑: 呼乐乐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