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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婚介国标将实施 婚介服务不得无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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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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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203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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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婚介机构向征婚者承诺“成功为止”的做法将受到约束,从12月1日起,我国首部规范婚介服务机构的国家标准《婚姻介绍服务》将正式实施。
据悉,标准要求婚介机构应规定服务期限,不应提供无限期或介绍到成功为止的服务。此标准为推荐性的标准,具体实施将随后由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为强制执行。
标准规定了婚姻介绍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基本原则,应一切以征婚者为中心,尽力满足其需求;不向征婚者提供虚假信息,并应保障征婚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标准中还明确要求,婚姻介绍服务人员应持有相关职业(婚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上岗前和上岗后均应接受培训,内容包括:服务意识和职业化、婚变心理学、沟通技巧及案例分析等。
此外,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应向征婚者明确服务的内容、期限、质量要求及费用;婚介服务机构应查验征婚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并应让有婚史的征婚者出示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该标准在附录中,首次提供了《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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